連接
將搭車線的一端與故障車蓄電池正極相連,搭車線的另一端與救援車蓄電池正極相連接;
將負極搭車線與故障車發(fā)動機缸體本身或缸體上的金屬部件相連接,另一端與救援車缸體或搭鐵部位連接。不要將連接線接到蓄電池負極上(會產生火花點燃從蓄電池內逸出的可爆氣體)。
檔位放置在空檔位置,并拉緊手制動,關閉被救援車的所有用電設備。
救援工應站在被救援車的側面,并確認被救援車前方無人。通知客戶踩下離合器踏板(手動擋)或制動(自動擋),試起動故障車,同時檢查連接處有無不實或過熱現(xiàn)象,如有應立即停止著車,排除隱患后再進行試啟動。
啟動成功后檢查故障車發(fā)電量,如正常需將故障車高怠速運轉5--10分鐘后,摘取被救援車輛的負極搭線,然后再取下故障車負極搭線,依次取下故障車及救援車正極連線,并告知車主故障車至少運轉30分鐘后方可滅車,并需前往修理廠進行檢查。
檢查
操作前檢查
1. 對車輛進行常規(guī)檢查(機油、水、線束等),檢查長光蓄電池外觀,檢查發(fā)電機皮帶、連接線路是否牢固。
2. 救援車應停在故障車電瓶放置的一側,特殊情況下可停在被救援車的另一側或正前方。
3. 確定故障車電瓶正負極位,檢查有無腐蝕接觸不良現(xiàn)象。
4. 故障車蓄電池電壓較低時,須先使用救援車進行充電5—10分鐘。啟動故障車前應關閉救援車發(fā)動機。
5. 故障車啟動成功后,要檢查發(fā)電量(13.5~14.5V)及發(fā)動機功況,5—10分鐘后方可解除連接,禁止使用串聯(lián)方式連接蓄電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