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光蓄電池即使不使用,由于自放電,也會逐漸喪失容量,所以請按 "補充電"的要求六個月充電一次。
危險:
從暫停使用的長光蓄電池中也能排出氫氣,所以應考慮蓄電池室及電池箱的換氣,絕對不要近火。否則有引發(fā)爆炸及火災的危險。
注意:
1.按此使用說明書記載的方法進行補充電后,應將負載和充電器分離,盡量將電池保管在干燥、低溫、沒有直射日光的地方。
2.長光蓄電池放電后未及時補充電的存放及高溫下存放,有導致蓄電池的破損及劣化的危險。
3.長光蓄電池重新使用時請確定按"使用環(huán)境、使用條件"及"使用前的準備"進行處置。
